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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才須知
1、臺灣人大陸就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?

答:由用人單位安排至國際衛生體檢中心體檢,然後辦理《就業證》。


2、臺灣人在大陸就業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?

需要簽訂勞動合同,並接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和管理。


3、臺籍人員大陸就業如何往來大陸和臺灣?

答:可以根據企業和自身需要,選擇辦理在大陸的“居留許可”、多次出入境等不同類型的簽註,用於往來大陸和臺灣之間。


4、臺籍人員在大陸就業有哪些免稅項目?

答:住房補貼、夥食補貼、搬遷費(壹次性)、洗衣費、境內外出差補貼、探親費(壹年兩趟次,僅限個人不含家屬)、語言訓練費、子女教育費(沒有明確額度限制,實報實銷,但不包含子女住宿費,夥食費、校內外活動及應由個人自行承擔的其他費用)。


5、臺籍人員大陸就業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?
答:臺籍人員只要壹年累積居住大陸超過90天,且有來源於大陸地區所得,不管是大陸境內支付或境外支付,亦即使臺籍幹
部在臺灣支領的薪水也必須在大陸申報納稅。至於境外來源薪資所得部份,臺籍幹部在大陸工作未滿五年,境外支付部份壹

般是不屬課稅範圍;但如果超過五年,則按辦法規定也必須列入課稅所得自行申報。


6、臺籍人員大陸月收入免稅額是多少?
答:目前實行的是免稅額RMB4,800元,即對月收入超過RMB4,800元的部分納稅。


7、臺籍人員大陸就業是否必須參加大陸當地社保?
答:不強制規定,根據企業制度各自執行。


8、臺籍人員大陸就業可以給予哪些福利補貼?
答:可以根據不同企業的條件分別給予住房補貼、夥食補貼、用車補貼、搬遷費補貼、洗衣費補貼、境內外出差補貼、探親
機票和假期福利、子女教育費補貼、股權紅利福利等。


9、臺籍同仁大陸就業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?
答:臺籍同仁只要壹年累積居住大陸超過90天,且有來源於大陸地區所得,不管是大陸境內支付或境外支付,亦即使臺籍幹
部在臺灣支領的薪水也必須在大陸申報納稅。至於境外來源薪資所得部份,臺籍幹部在大陸工作未滿五年,境外支付部份壹
般是不屬課稅範圍;但如果超過五年,則按辦法規定也必須列入課稅所得自行申報。


10、臺籍同仁大陸月收入免稅額是多少?
答:目前實行的是免稅額RMB4,800元,即對月收入超過RMB4,800元的部分納稅。


11、臺籍同仁大陸就業能否繼續參加臺灣的勞健保?
答:若臺籍同仁就業的這家大陸企業有臺灣總公司,那麽個人可以跟總公司簽約,參加總公司的勞健保。若沒有臺灣總公資所得部份,臺籍幹部在大陸工作未滿五年,境外支付部份壹般是不屬課稅範圍;但如果超過五年,則按辦法規定也必須列
入課稅所得自行申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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